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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公司法规定解散后,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的15日内成立清算组。但实际上,公司处于“僵尸企业”状态,营业执照被吊销解散,不进行清算。或者股东为了规避法律责任,违法清算,及时完成公司注销程序。如果遇到债务人,正好属于上述类型,那该如何维护债权人的利益?
未依法清算,股东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四种情况如下:1、公司清算的,未履行通知义务的。2、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或者账簿丢失的。3、恶意处置财产或者以虚假清算报告注销的。4、登记机关注销登记时约定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。
对没有延迟清算的企业,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经营期满,符合清算条件不清算的,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。在强制清算过程中,股东发现无法联系或账簿丢失无法清算的,可以根据规定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赔偿责任。
对违法清算取得注销的企业,要查询公司工商内部档案,注销前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诺书。清算过程为违法清算的、不通知债务人的、以虚假清算报告清算的等,依照规定追究承诺书中相关股东、负责人的赔偿责任。至于清算司法判例中纠纷的股东赔偿责任,我们会在后续文章里进行更新。
以上就是公司注销后会被追责的四种情况介绍,如果想知道更多信息,欢迎点击我们的官网,感谢阅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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